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4号

2017年3月7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17年3月1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 李小鹏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9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三条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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