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7]69号

2017年7月1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经过多年改革,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达到90%以上,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仍有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部分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为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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