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Decision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n Abolishing Some Rules and Normative Documents (Only Title Translated)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Decision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n Abolishing Some Rules and Normative Documents (Only Title Translated)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2号

2017年12月11日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财政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 肖捷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措施,我部组织开展了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以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规章序号文件名称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财政部令第28号)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3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82号)
规范性文件序号文件名称
1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在京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认定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16〕14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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