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减免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减免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减免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1994]第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要求,税务部门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堵塞减免税漏洞,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确保国家财政收入。据此,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也已停止审批临时性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进口环节税)、并对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政策规定进行了清理。但是,今年以来,仍有不少地方和单位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出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要求。为了进一步严格控制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加强税收征管,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保证财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是中央税,是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任何部门、地方、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决定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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