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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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

国税地字[1988]第28号

1988年12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行细则的规定,结合金融系统财务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现对银行所用营业账簿征收印花税的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一、关于营业账簿与非营业账簿划分的问题
凡银行用以反映资金存贷经营活动、记载经营资金增减变化、核算经营成果的账薄,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都属于营业账簿,应按照规定征收印花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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