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登录
记住密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律商联讯
《服务条款》
和
《隐私政策》
忘记密码
|
修改密码
|
服务条款
试用帐号申请
<<返回首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购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9]264号
1999年10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推动无偿献血公益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血站的有关税收问题明确如下:
一、鉴于血站是采集和提供临床用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又属于财政拨补事业费的单位,因此,对血站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