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登录
记住密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律商联讯
《服务条款》
和
《隐私政策》
忘记密码
|
修改密码
|
服务条款
试用帐号申请
<<返回首页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购买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财[1996]101号
1996年12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的有关规定,我国实行对义务教育阶段收取杂费和非义务教育阶段收取学费的 政策。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