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9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9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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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9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国税发[1999]第104号

1999年5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维护国家税法的统一和完整,进一步促进依法治税,国家税务总局决定,1999年继续开展全国性税收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1998年以来的执法情况。对涉税文件的检查应包括各地仍在执行的1998年以前制定的文件;对具体执法行为的检查,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具体内容是:
  (一)涉税文件
  1、各地制定的涉税文件,包括各种会议纪要、办公纪要等,是否符合国家税法。
  2、1998年执法检查查出的违规文件是否纠正。
  (二)税政管理
  1、是否越权减免税,包括有自无擅自变通税收政策,乱开减免税口子,扩大减免税范围,增加减免税项目的问题;对国家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有无审核不严、超越批准权限的问题;是否将区域性优惠税率适用于区域外营业机构所得等。
  2、对税前列支、亏损弥补的审核、审批是否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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