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1999]第155号

1999年8月13日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规范企业所得税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的程序和方法,保证企业所得税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现将总局制定的《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促进企业所得税管理规范化,保证企业所得税法规、规章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包括企业所得税日常检查和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

  第三条   企业所得税检查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纳税人特定时期(通常指一个或几个纳税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情况进行的检查和处理工作,目的是防范和查处纳税人偷逃企业所得税的行为或避税行为。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