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律商联讯中文资讯网注:此文件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无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8]557号

1998年9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经总局批准,试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期限到1997年12月31日已满。经研究,现将该公司及所属分公司1998年度及以后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名单见附件)从1998年1月1日起,不再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办法,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由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入中央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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