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
1985年3月13日
  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必须相应地改革科学技术体制。这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为此,中央作出如下决定。
  一、中国人民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我们要在本世纪末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目标,并进而再以三、五十年的时间,使我国的经济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使人民的生活达到比较富裕的程度。振兴经济,实现四化,是全党和全国人民一切工作的中心。科学技术工作必须紧紧地围绕这个中心,服务于这个中心。
  现代科学技术是新的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和决定性的因素。随着世界新的技术革命的蓬勃发展,科学技术日益渗透到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的源泉,成为建设现代精神文明的重要的基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全党必须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巨大作用。
  三十五年来,我国广大科学技术人员发挥献身精神,自力更生,大力协同,克服困难,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我国的科学技术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是,应当看到,长期以来逐步形成的科学技术体制存在着严重的弊病,不利于科学技术工作面向经济建设,不利于科学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能力,束缚了科学技术人员的智慧和创造才能的发挥,使科学技术的发展难以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
  我们应当按照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尊重科学技术发展规律,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对科学技术体制进行坚决的有步骤的改革。
  当前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运行机制方面,要改革拨款制度,开拓技术市场,克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科学技术工作,国家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弊病;在对国家重点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的同时,运用经济杠杆和市场调节,使科学技术机构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和自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活力。在组织结构方面,要改变过多的研究机构与企业相分离,研究、设计、教育、生产脱节,军民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况;大力加强企业的技术吸收与开发能力和技术成果转让为生产能力的中间环节,促进研究机构、设计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并使各方面的科学技术力量形成合理的纵深配置。在人事制度方面,要克服“左”的影响,扭转对科学技术人员限制过多、人才不能合理流动、智力劳动得不到应有尊重的局面,造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二、改革对研究机构的拨款制度,按照不同类型科学技术活动的特点,实行经费的分类管理。
  中央和地方财政的科学技术拨款,在今后一定时期内,应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速度逐步增加。同时,广开经费来源,鼓励部门、企业和社会集团向科学技术投资。
  对列入中央和地方计划的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和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的建设项目,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拨款。计划管理也要利用经济杠杆,尊重价值规律,并逐步试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和签订承包合同的管理方法。
  对技术开发工作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工作,逐步推行技术合同制。主要从事这类工作的独立研究机构,应当通过承包国家计划项目、接受委托研究、转让技术成果、合资开发、出口联营、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在为社会创造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取得收入,积累资金。原由国家拨给的事业费,要逐步减少,争取在三、五年左右的时间内,这类研究机构中的大多数能够做到事业费基本自给。减下来的事业费,国家仍用于支持科学技术的发展。
  对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工作,逐步试行科学基金制,基金来源,主要靠国家预算拨款。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