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公费医疗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公费医疗管理问题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此文件已被宣布失效。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公费医疗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社字[1995]90号

1995年8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卫生厅(局)、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要求,1994年国家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中央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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