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 (国统字[2011]86号),此文件做如下调整:
一、在第二条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增加“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的“2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增加“29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加相关的解释。
二、在第二条的“外商投资企业”下增加“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的“300外商投资企业”下,增加“390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增加相关的解释。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的通知》 (国统字〔2023〕14),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的通知

国统字[1998]第200号

1998年8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全面反映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进展情况,为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以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实际类型为基础,制定了《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