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律商网注]
根据《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9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4]第24号

2004年11月11日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1月2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七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5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解振华

附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