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1996]第209号

1996年11月14日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29号),顺利完成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任务,现就税务部门如何加强清产核资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工作
  根据国办发[1996]2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各级税务部门是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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