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199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199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
  
(***律商联讯中文资讯网注:此文件属于阶段性工作的指导规范,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199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税发[1997]第1号

1997年1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199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已经1996年12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    

附件:    199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    

  1997年的税收工作要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新时期的治税思想,落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转移到征管(以下简称两个转移)的工作部署,巩固税收改革成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提高税务干部素质,带好队,收好税,把税务系统两个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税务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一)用六中全会精神统一全国税务干部的思想。各地要根据总局制定的《全国税务系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计划和措施,并狠抓落实。    
  (二)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抓好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开展爱国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继续开展“三爱一树立”活动,打牢思想基础。在搞好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的同时,突出抓好税务职业首先建设。年内,每个地、市级税务机关都要抓一个“最佳办税服务厅”样板。    
  (三)切实加强教育文化建设。搞好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分批抓好公务员培训,重点抓好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培训干部不得少于五分之一。组织好税务系统文艺、体育活动,活跃文化生活。    
  (四)广泛开展争创“文明单位”和争当“优秀税务员”、“税收征管能手”活动。在此基础上,评选全国税务系统“十佳文明单位”、“十佳优秀税务员”。

  二、确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    
  1997年全国工商税收收入计划比上年增长10.3%,“两税”收入比上年增长12%。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