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监察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监察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监察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1995]172号

1995年9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为了使税务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确保案件审理质量,根据《税务监察暂行规定》,我局制定了《税务监察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税务监察案件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使税务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案件审理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根据《税务监察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案件审理工作是税务监察机构对调查终结的违纪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和处理工作,是案件查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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