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9]第196号

1999年4月1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中信集团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试行合并纳税的大型集团,到1998年底,合并纳税期限已满。为进一步支持中信集团的发展,经研究,现将该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信集团全资控股部分成员企业(名单附后),在1999年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北京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入中央金库。

  中信集团其他成员企业从1999年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缴入中央金库。

  二、中信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当地国税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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