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新的流转税、资源税条例与细则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新的流转税、资源税条例与细则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新的流转税、资源税条例与细则的通知

国税发[1994]第17号

1994年1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了保证正确贯彻落实新的流转税、资源税的条例、细则和总局制定的征税规定,及时了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全面、正确地贯彻新的流转税、资源税条例、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统一征税规定,不得擅自变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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