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暂行规定

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暂行规定
  
(***律商联讯中文资讯网注:根据2004年8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4]99号),此文件已无效。***)

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暂行规定

财农税字[1990]第56号

1990年8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

  现将《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暂行规定①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减免政策,从严控制减免范围,制定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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