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生产中标货物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生产中标货物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律商联讯中文资讯网注:根据1999年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第12号),此"不征不退"政策执行期只延长至2000年12月31日。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