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登录
记住密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律商联讯
《服务条款》
和
《隐私政策》
忘记密码
|
修改密码
|
服务条款
试用帐号申请
<<返回首页
卫生部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通知(2003)
卫生部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通知(2003)
购买
卫生部关于修改《外国医师
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通知
(卫医发[2003]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落实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和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经研究,决定对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1992年卫生部令第24号)
第十八条
进行修改。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