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航总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建设基金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航总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建设基金意见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 (国发[2016]38号),此文件已被宣布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民航总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建设基金的意见》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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