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醇啤酒、啤乐产品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

关于对无醇啤酒、啤乐产品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
  

[题注] 根据1997年9月8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废止


  关于对无醇啤酒、啤乐产品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
  为了正确确定无醇啤酒、啤乐等产品的税目归属及适用税率,贯彻合理负担的政策,经调查研究并征求部分地区意见,现作如下规定:
  一、无醇啤酒(也称“无酒精啤酒”)是以大麦为主要原料,大米为辅料,加入啤酒花,经糖化,在发醇过程中使用特殊醇母,采用特殊工艺发醇法来控制酿制过程中的酒精含量而酿制成的含二氧化碳的酒,其酒精含量在0.5%以下。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