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改多部业务规则
发文日期: 2016-04-29
英文版
日前,深交所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6年修订)》(下称《交易规则(2016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
《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16年修订)》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
等业务规则,自5月9日施行。
与原规则相比,《交易规则(2016年修订)》的修订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深交所交易主机9:25-9:30期间不再接受竞价交易申报;二是债券质押式回购和组合订单不再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三是债券协议大宗交易实行实时成交确认和行情揭示;四是证券处于临时停牌期间或停牌至收市的,深交所不再接受其协议大宗交易申报。
(来源: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法规链接:
《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通知》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通知》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通知》
《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的通知》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通知》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