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建立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发文日期: 2016-08-24
英文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
(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意见》要求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明确9大方面54种需追究责任的情形,包括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转让产权及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意见》还规定了资产损失认定、责任追究处理、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实施等内容。
(来源:
中国政府网
)
法规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