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强化纳税人需求管理工作
发文日期: 2016-08-24
英文版
日前,国税总局下发
《关于加强纳税人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纳税人需求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内容涵盖需求征集、需求分析、需求响应和结果运用四方面。根据《通知》,税务机关可按地域、规模、行业等要素选择有代表性的纳税人作为定向征集对象,也可据工作需要将全体纳税人作为非定向征集对象。纳税人需求包括政策落实、征管执法、服务规范、法律救济、信息化建设、人员素质和其他。《通知》还确立了需求响应机制,提出分工、分级、分类办法,各部门对属于职责范围的需求直接处理,及时反馈纳税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需求及时转交相关职责部门办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需求,由纳税服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
法规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