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公布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发文日期: 2016-09-30
英文版
日前,国家旅游局下发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下称《办法》),自12月1日施行。
《办法》共六章45条,其调整和规范了旅游安全工作主体:对于旅游部门,《办法》既确定了旅游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也详细规范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预案制订、景区承载量管控以及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报告中的具体任务和职责。对于旅游经营者,《办法》明确了其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规定了其在旅游安全检查、旅游风险监测评估、高风险项目和特殊群体的安全保障、旅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游客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等方面的任务职责,并对旅行社的源头安全管理责任、出境安全管理等提出要求。
(来源:
国家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