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征意
发文日期: 2017-02-21
英文版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3月21日。
《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的记录、归集、公开、共享和应用。其规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奖励信息名称及奖励确认文件,惩戒信息名称、处理决定书、处理时间、惩戒时限、承诺信息和惩戒执行情况等,行政监管部门应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具有惩戒信息情形的,应对其采取“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检查频次”等措施。《征求意见稿》还强调,当事人提供虚假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的,由有关部门依规处理;处理信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系统公开;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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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就〈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