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工作
发文日期: 2017-06-26
英文版
近日,保监会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从四个方面严格开业验收工作,预防公司管控不到位、经营激进、治理失效、资本不实等风险。一是加强对筹建规划落实情况和公司章程有效性的审查。公司治理、高管团队、经营规划等方面与筹建申请材料严重不符或与监管导向严重偏离的,将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加强股东资质穿透性和入股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股东提供详细资金来源说明及证明材料,明确筹建期间股东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股权。三是增加面谈考核。拟任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等需对面谈考核内容签字确认。四是完善验收标准。将公司发展规划、产品投资、公司治理的落实情况与分支机构准入挂钩。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规链接: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