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披规则》修订发布
发文日期: 2017-12-12
英文版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下称《规则》),自12月18日起施行。
根据《规则》,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市场披露。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等十五类。《规则》明确,企业应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企业应遵守的信息披露标准”等十一个方面。《规则》还指出,企业应制定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其中,董事长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报告,并敦促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主要责任人组织重大事项披露工作。
(来源: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法规链接:
《关于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