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集中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
发文日期: 2017-12-12
英文版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的决定》(下称《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决定》对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等6部规章进行了集中修订,增加了责任追究条款。其中,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第二十九条
修改为“项目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按照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满后清算。资信好的施工单位可以用银行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来源:
财政部
)
法规链接: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