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改革事项
发文日期: 2018-03-16
英文版
日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改革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规定,自2018年3月20日起,取消指定标志发放管理机构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审核,并取消相应的审核收费,由获证企业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获证企业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执行。《公告》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工作,收费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检验检测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
规定执行。自3月20日起,CCC标志不再标注S(安全产品)、EMC(电磁兼容)、S&E(安全与电磁兼容)、F(消防)、I(信息安全)等细分类别,原有CCC标志可根据模具更换周期及产品库存等情况自然过渡淘汰。
(来源: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规链接:
《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改革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