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公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发文日期: 2018-03-20
英文版
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下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具有四大亮点:一是进一步细化了法定查询主体,明确了“谁能查”。二是明确了依法便民高效的基本原则,解决了查询工作“遵循什么”的问题。三是首次对利害关系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什么利害关系人可以查”和“查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四是规定了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料的安全保护措施,明确了“怎样防范个人信息泄露”。根据《办法》,不动产利害关系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应承诺不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用于其他目的,不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来源:
国土资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