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
发文日期: 2018-05-18
英文版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的公告》
(下称《公告》)。
《公告》决定,自2018年5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公告》明确,重点查处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科技密集型企业商业秘密等的保护。《公告》提出,重点查处医药、教育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重点领域为药品(医疗器械)购销等涉及面广、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公告》要求,重点查处互联网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重点行为包括“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法规链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