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明确
发文日期: 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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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如下几方面问题:一、危大工程范围;二、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三、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四、专家论证内容;五、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六、监测方案内容;七、验收人员;八、专家条件;九、专家库管理。《通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进行了列举,确定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计划、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等九项。《通知》还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法规链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