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等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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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等两项环保标准,面向有关单位征询意见,意见反馈截至8月30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一般性原则、技术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及相关要求。其适用于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征求意见稿》规定,环境影响后评价内容制定源于“全程评价、全要素评价”的“循环经济理念”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因此煤炭采选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环境要素包括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通过环境影响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的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需对污染防治设施、生态及地下水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来源:
生态环境部
)
法规链接:
《关于征求〈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