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部署开展电力安全督查工作
发文日期: 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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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相关督查内容涵盖电力建设安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电力系统运行安全以及电力行业危化品安全。其中,在电力建设安全方面,《通知》又进一步确立了电力建设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情况、煤改电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同时,《通知》对工作安排作出部署,要求在10月15日前,电力企业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和细化工作范围、内容、重点和要求等,深入、全面开展自查和整改,并撰写自查报告。国家能源局组织成立督查组,选取部分地区,对电力企业自查整改情况以及相关部门开展电力安全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来源:
国家能源局
)
法规链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