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制发《纸浆(期货)检验细则》
发文日期: 2018-11-15
英文版
日前,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出《纸浆(期货)检验细则》(下称《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细则》涵盖指定检验机构受理报检、准备检验、实施检验等内容。其明确,漂针浆期货实行品牌交割,交割商品必须是经过交易所认可的生产厂生产的指定品牌正品浆。指定检验机构对入库时所申报货物的品质和重量检验仅实施一次抽样检验。经核实报检单据与货物相符的,检验批量以同一提单为一个检验批次。《细则》规定,重量检验按照GB/T 8944.1-2008和GB/T 8944.2-2008纸浆成批销售质量的测定进行检验,抽样数量按初次检验数量执行,每批抽取检验样品数量30或32个样包。《细则》还指出,指定检验机构自现场抽样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出具品质检验和重量检验报告。
(来源:
上海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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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纸浆(期货)检验细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