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发文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
发文日期: 2019-01-23
英文版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2019年3月1日前,各有关部门完成精简文书和优化流程的工作目标,提高企业注销效率;在2019年9月1日前,各地完成搭建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的工作目标,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通知》提出,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改革企业登记注销制度,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和材料”、“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提高清税速度”等六项。其中,《通知》指出,税务部门实行清税手续免办服务,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纳税人,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手续,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法规链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