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布《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
发文日期: 2019-02-15
英文版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出
《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下称《规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两部规章,《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从事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按交通部有关规定建立和实施的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体系或者制度,应包括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的程序、须知或者管理制度。《规定》要求,拟交付船舶运输固体散装货物的托运人,应在交付运输前向承运人提交“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声明书”等货物信息,并报告海事管理机构。《规定》还明确,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托运人,应按《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规定,制定并实施货物取样、试验和控制水分含量的程序。
(来源:
交通运输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