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支持小微企业等
发文日期: 2019-02-15
英文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相关举措:一是坚持聚焦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主业。二是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三是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合理分险的银担合作机制。四是加强合作和资源共享,优化监管考核机制。其中,《意见》指出,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主动剥离政府债券发行和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担保业务,不断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业务收费一般不高于省级担保、再担保基金(机构),引导合作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来源:
中国政府网
)
法规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