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车船税政策
发文日期: 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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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车船税政策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18〕114号)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由部队号牌改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挂当年车船税。
(来源:
财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