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
发文日期: 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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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与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公共服务等措施,形成设置合理、覆盖全面、评价科学、管理规范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其中,《意见》明确,增设正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同时,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等。《意见》还要求,改进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法规链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