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启动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
发文日期: 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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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并同步下发通知,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明确,候选城市基本条件包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域卫生健康工作具有较好基础及具有工作基础。推荐程序包括市级自评、省级推荐、确定项目单位。《方案》则指出,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鼓励公共卫生机构参加。积极推进以医联体为单元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方案》还要求,推动落实急慢分治模式,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
(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法规链接:
《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