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公布新自律监管规则和复核制度等
发文日期: 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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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以及《复核实施细则》,并同时下发《挂牌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和
《关于实施要约回购制度的公告》
,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细则》增加市场分层等考量因素,并回应上位规定和市场发展的监管需求,取代了老的自律监管办法,在五个方面进行调整完善。具体为,一是丰富监管“工具箱”,新增加“要求公开更正”、“要求限期参加培训或考试”等自律监管措施。二是完善监管对象范围。三是探索了分层监管的可行方式,根据市场不同层次制定不同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实施标准。四是明确监管衔接机制。五是完善权利救济途径。
(来源: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法规链接:
《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的公告》
《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的公告》
《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