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
发文日期: 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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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一是提高认识,增强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尊重资本市场发展规律,依法保障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顺利推进;三是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秩序,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四是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其中,《意见》将股票发行上市由原来的证监会核准改为上交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明确了发行人在交易所发行审核环节的欺诈民事责任,并将证券发行纠纷、证券上市合同纠纷、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一审民商事案件,指定上海金融法院试点集中管辖。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
法规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