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规范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
发文日期: 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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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出《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8月15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注册现场核查监督管理工作。总局特殊食品审评机构在完成注册申请的资料审评后,根据审评工作需要通知总局特殊食品注册核查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征求意见稿》明确,申请人应全面协调配合核查工作(包括延伸核查),确保核查顺利开展,不得拖延、阻碍、逃避或拒绝核查。核查机构根据现场核查的具体需求组建现场核查组,或委托总局认可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核查工作。《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弄虚作假、不配合或干扰现场核查,经核查组合议可中止核查及抽样检验工作,现场核查不通过。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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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特殊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规程(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