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发文日期: 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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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下称《指引》),自8月1日起施行。
《指引》适用于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相关工作部门组织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工作。《指引》按照征地管理和报批流程划分公开事项,包括征地管理政策、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4个一级公开事项,在一级公开事项下细分拟征收土地告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地听证、征地报批材料、征地批准文件、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等10个二级公开事项。每一事项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等的标准规范。
(来源:
自然资源部
)
法规链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