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管理 借款人年龄放宽到65周岁
发文日期: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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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从坚持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切实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资金需求、稳妥办理续贷和展期、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分类处置未直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信贷、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健康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具体措施。《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总体要求。二是重申了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要点。三是强调了扶贫小额信贷用途。四是提出了防范化解风险的政策措施。五是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其中,《通知》指出,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应包含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人年龄上限可放宽到65周岁。
(来源: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规链接:
《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